中文篇名 |
虛擬貨幣與違法吸金──近期判決實務整理【月旦時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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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Crypto Currency and Illegal Deposit Taking: Recent Judicial Practice Overview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國際虛擬貨幣市場近年經歷了巨大震盪,我國檢調亦於2022年底以涉嫌違反銀行法為由偵辦虛擬資產配置平台。但因虛擬貨幣非法定貨幣,是否屬於銀行法下所規範之款項或資金實滋疑問。實務上過去曾採取否定見解,認為虛擬貨幣並非貨幣,故非銀行法非法吸金罪所稱之「款項」或「資金」。惟近年來,最高法院曾有判決針對提供出入金的交易平台,採「間接資金流動」之概念作為入罪之基礎,本文藉由梳理實務對此一議題之不同見解,作為讀者於虛擬貨幣法令或監理措施之思考立足點。 | |
延伸學習 |
銀行法設立非法吸金罪不外乎以「專業經營原則」與「投資人保護」為目的。前者,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是否屬於銀行法所管轄範圍 ?後者,我國現行法分別以證交法、期交法、保險法及銀行法加以規範,所保護之投資標的均不同,是否任何類型的投資標的均受銀行法非法吸金罪之規範?有待深入檢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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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數 | ||
起訖頁 |
056-0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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