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保險金課徵遺產稅爭議──兼評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201號判決【學習式判解評析】 | |
---|---|---|
英文篇名 |
The Inheritance Tax Controversy on the Insurance Contribution: Comment on the Judgment of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 No. 201 (2014)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保險契約簽約時是否具有規避稅捐之意圖,因此所衍生之稅捐爭議亦相當複雜。國稅局於查核保單性質、投保動機、經濟狀況及投保時程等因素後,會綜合判斷是否依實質課稅原則將該保險給付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本文認為保險契約簽訂經過一定期間後,縱使投保動機不當,仍有治癒的可能。 | |
延伸學習 |
人壽保險給付依遺贈稅法規定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實務上以此規定進行租稅規避者眾,爰財政部參酌立法目的,臚列典型租稅規避案例及核課原則供稽徵機關查核運用。上開解釋函令僅具規範內部機關一般性效力,具體個案仍須視相關證據,核實認定。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115-122 | |
出版單位 | ||
DOI | ||
QRCode |
| |
上一篇 | ||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