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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005 (5期) 租稅規避隱匿重要事實的判準——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02號行政判決簡析【學習式判解評析】
中文篇名

租稅規避隱匿重要事實的判準——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02號行政判決簡析【學習式判解評析】

英文篇名

The Line to Distinguish between Tax Avoidance and Tax Evasion

作者

黃士洲

閱讀核心

上市公司股權轉為投資公司持有,藉以規避/遞延股利所得稅的安排,此判決提出提供隱匿之課稅事實及納稅人已有揭露,不構成納保法隱匿重要課稅事實規定的例外之見解。

關鍵詞

協力義務納稅者權利保護逃漏稅避稅舉證責任

刊名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期數

202005 (5期)

起訖頁

069-077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70692572020050005008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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