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你出錢,但智慧成果不是你的?!──論智慧財產合約條款的重要性【會計稅務教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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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The Intellectual Creations Might Not Belong to You Even If You Have Paid the Bill: The Importance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Clause in the Agreement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創作產出的著作成果,其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之歸屬,如未有約定,常因此引發爭議。尤以近期因吹起網路廣告風潮,廠商業者紛紛僱用美編或外包行銷公司投入製作,但在勞動契約、報價單中若缺少了「智慧財產權條款」,前述創作成果之權利多非歸屬由付錢的廠商所享有,而無法列於公司財報中。因此,本文將搭配著作權法規定及法院之見解,提出數個條款範本,以供讀者參考。 | |
延伸學習 |
智慧財產權是由自然人的精神創作所產生,人的精神創作需要給予經濟資源才有動力,給予精神創的經濟資源可能來自僱傭關係或聘任關係,在會計處理時應歸類為何種會計項目?本文從智慧財產權的本質,探討如何在商業的財產報表揭露該會計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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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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