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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現行會計師面臨企業舞弊財報不實之責任,在於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174條第2項第2款規定:「會計師對公司、外國公司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文件或資料有重大虛偽不實或錯誤情事,未善盡查核責任而出具虛偽不實報告或意見;或會  
2021/07/26
近期媒體報導,有醫療器材的批發公司,向醫院客戶開立面額高達一千四百萬餘元的假發票,當作醫院的進貨憑證抵稅,同時也當作所得稅的材料費及雜項支出,甚至連虛偽的資金收付流程都一手包辦。  
2020/09/21
媒體近日報導,於桃園某高科技公司任職之會計課長A,於離職時將公司列入機密的財務報表及產品規格書、產品測試報告等資料複製帶走,遭起訴違反營業秘密法 。公司會計人員、記帳士、會計師及律師,均可能接觸到公司內部營業秘密,但可能  
2019/07/29
財政部於今(108)年5月11日起至7月9日預告修正「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草案,其中針對第41條有關提高逃漏稅捐罪之處罰規定擬具3個版本進行預告,(甲案: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乙案:除甲案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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