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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003 (3期) 重整完成裁定對於稅捐機關變更或註銷稅籍登記之拘束——以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判字第31號行政判決為例【爭點解析】
中文篇名

重整完成裁定對於稅捐機關變更或註銷稅籍登記之拘束——以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判字第31號行政判決為例【爭點解析】

英文篇名

A Decision of Tax Authority as to Applying for Modification of Registration or Cancellation of Registration is Bound by the Court Ruling of Recognition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Reorganization: Comment on the Judgment of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 No. 31 Pan in 2017

作者

林榮華

閱讀核心

法院重整裁定之前,公司遭裁處之罰鍰,實務上認為屬除斥債權;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0條則旨在稅籍登記管理,非為稅捐保全。

關鍵詞

限制減資或註銷登記重整完成裁定重整債權除斥債權稅籍登記

刊名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期數

202003 (3期)

起訖頁

067-074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70692572020030003008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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