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2111 (47期) 買發票之法律責任【月旦時論】
中文篇名

買發票之法律責任【月旦時論】

英文篇名

Legal Liability of Invoice Fraud

作者

闕光威

閱讀核心

近年來,有多家廠商因為往來廠商無法提供可扣抵我國營業稅之「進項憑證」,為取得符合我國稅法規定的「進項憑證」以扣抵營業稅,而找臺灣公司代開發票或購買發票,卻因此被依違反商會法及稅捐稽徵法相關規定,移送檢調進行調查。為避免企業誤觸法網,誤將「逃稅行為」當成「節稅」或「避稅」行為,本文謹就購買發票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進行說明,以供參考。

延伸學習

很多企業以為向大陸廠商進貨,即使對方無法提出進項憑證,但因為有實際交易行為且已完納進口稅負,企業轉向第三人買發票或代開發票應屬合法。但企業與代開發票之第三人間並無實際交易,故無論哪一方均已觸犯稅捐稽徵法所及商會法相關刑責。

關鍵詞

逃漏稅假發票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第41條稅捐稽徵法第43條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2111 (47期)

起訖頁

061-067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52260962021110047006  複製DOI  DOI查詢

QRCode

上一篇

房地合一稅2.0個人非自願性因素交易之裁量判斷(二)──離婚、分手與經濟拮据之判斷【月旦時論】

下一篇

ESG是如何成為全球投資指標的呢?【月旦時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