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篇名 |
新式查核報告說明文字及說明段之使用【公報釋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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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篇名 |
Include Explanatory Language or an Explanatory Paragraph in the Auditor's Report | |
| 作者 | ||
| 閱讀核心 |
我國於2015年接軌ISA,導入「新式查核報告」架構,於不影響會計師所出具查核意見前提下,使用「說明文字」修改不同段落,或納入不同標題「說明段」,協助查核報告使用者了解財務報表重要事項、與查核工作攸關,以及繼續經營產生重大不確定事項。 | |
| 延伸學習 |
集團主辦會計師不欲承擔組成個體查核人員之責任時,應於「查核意見段」區別彼此責任範圍。又子公司之財務資訊係依據子公司經與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報認列或編製。 | |
| 關鍵詞 | ||
| 刊名 | ||
| 期數 | ||
| 起訖頁 |
086-095 | |
| 出版單位 | ||
| DOI | ||
| QRCo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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