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建議放寬基因編輯技術的限制

文章發表:2018/05/02

劉邦揚

一、新聞摘要[1]

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在2017年間接受了法國政府的聲請,將釐清2001年歐盟指令(The 2001 EU directive)的內容,是否將基因編輯(clustered regularly interspaced short palindromic repeats, CRISPR)技術視為基因改造的其中一類。而歐洲法院在2018年作出了回應,認為以CRISPR技術所開發的農作物與藥品,並不需要遵循歐盟相關指令中對於基因改造生物(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 GMO)的相關規定。

對於前述的法院見解,歐洲的科學家們在2018年1月8日發表了一項措詞謹慎的公開聲明,他們認為,基因編輯技術可以對基因進行小幅度的修改,藉此創造更堅韌的植物物種,或以此促進醫學發展。但此份聲明同時也提及,目前現有的法規對於基因編輯技術的合法性,仍存在相當的不確定性,在現有的法規趨勢下,科學發展的進步將可能受到延滯。

前述來自於科學家的顧慮並非沒有原因,早在2001年的歐盟指令便限制了將基因改造生物釋放至環境當中的情況;也因此,系爭指令是否將適用於基因編輯技術、甚至限制基因編輯技術在實驗室之外的應用可能性,似乎存在解釋模糊的空間。

一位來自於德國聯邦植物培育中心的科學家Ralf Wilhelm表示,他不認為所有基因編輯的植物或動物都將自動適用2001年的歐盟指令內容。而對於研究人員來說,基因編輯的產品若將依循指令的約束,將會使得基因編輯產品的生產成本大幅上升,而更重要的是,也有可能使得大眾誤解基因編輯產品等於基因改造產品,甚至進而受到市場上的拒卻。Ralf Wilhelm認為,基因編輯技術的出現,是為了處理氣候變遷為歐洲所帶來的各式疾病,若能有效的讓農作物適應氣候問題,將可以避免出現災難性的後果。

2001年的歐盟指令的指涉範圍包括了整個基因移植、或是將核苷酸序列轉移至生物體的情況;不過基因編輯的技術大多採取放射線照射,藉以形成突變(mutagenesis),在不直接更改生物基因的前提下進行基因編輯

研究者也認為,基因編輯只是促使突變的形成;但反對者則認為,任何對於基因進行修改的活動都屬於基因改造活動,由此產生的產品,都有必要如同基因改造生物或產品一般,接受嚴格的管制。

二、初步分析

前述新聞內容涉及近年來西方社會對於基因改造的正反論辯,從前文可知,基因改造「可能存在的風險」,依舊如同夢魘一般揮之不去,這樣的基本態度由科學家乃至消費者團體間,似乎形成一種立場上的默契:亦即是拒卻、或是大幅度地限制基因改造活動(當然也包括產品)。遠在地球彼端的臺灣,現行的法規制度又是如何規定相關內容,亦值得關切。

(一)基因改造相關規定的現況

臺灣目前對於基因改造活動的相關規定,散見於各類規範當中,並未出現一部法律整體性的加以規範。舉凡在食品類,則以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為母法,並再授權訂定了「基因改造食品安全性評估方法」。而在動植物的養育、培育、試驗上,則有「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與「基因轉殖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辦法」等相關之規定。

由上述簡單的整理可知,臺灣法律在字面上便出現了「基因改造」與「基因轉殖」兩種不同的詞彙,但若探究其內涵,其實所指涉的內容,均是吾人所熟知的基因改造技術(Gene Modification Techniques)。唯一能夠區辨的差異,便是在食品類、且由衛福部所職掌的規範中,使用基因改造一詞;關於農產品類、且由農委會職掌的相關規定,則使用基因轉殖一詞。

(二)整合或分散?基因改造活動的規制模式

由產地到餐桌,在近年強調食品安全問題的潮流上,如何令大眾吃得安心,成為主管機關與社會輿論關切的焦點。即便大多數的人都能夠理解,在動植物變成桌上的菜餚之前,它們的「身分」可能有所不同,但在法律規制層面上,究竟有無必要整合相關部會所職掌的各類規定,藉由名詞與概念上的統一,盡可能地使類似規範進行整合,使之不致分散各處,則或許是值得主管機關深思的一項重要課題。

另一方面筆者也認為,在相關論辯的烽火暫歇時,前述法規盤點作業實有必要繼續進行,除了能夠將類似的規範重新整合、並且歸納體系之外,爾後若繼續衍生類似爭議時,主管機關亦能把握機會,鎖定問題意識,方能聚焦討論重點,一旦出現立法或修法必要時,也才能夠畢其功於一役,不致顧此失彼。

會,鎖定問題意識,方能聚焦討論重點,一旦出現立法或修法必要時,也才能夠畢其功於一役,不致顧此失彼。

 

參、延伸閱讀

  • 許耀明,基因改造食品強制標示新規範,月旦法學雜誌,243期,頁254-257,2015年8月。http://lawdata.com.tw/tw/detail.aspx?no=403815
  • 呂紹凡,與基因改造產品相關之法規動態,萬國法律,200期,頁42-51,2015年4月。http://lawdata.com.tw/tw/detail.aspx?no=216682

註釋

  1. Alison Abbott, European court suggests relaxed gene-editing rules, 19, Jan, 2018, 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d41586-018-01013-5?error=cookies_not_supported&code=9871aa4a-4551-44fe-84a7-39de69770005  返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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