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已制定性平三法,並於2012年起施行《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性公約施行法》,2013年醫學院評鑑委員會(TMAC)更將性別平等教育、於職場落實性別平等原則納入具體評鑑條文中,惟近來發生於醫療場域的性騷擾事件頻傳,顯見仍有許多待改進之處。在醫療院所發生的性騷擾事件,可能涉及醫病間或醫護人員間權力不對等之問題,本期企劃將分析此類事件之成因,檢視現行法規範有何不足之處,以及醫療院所應如何善盡其性騷擾防治責任。
此外,婦女權益向來為人權保障中相當重要的指標,近日甚至有民間團體指出與幼托政策息息相關的醫護人員與幼教老師,申請育嬰假時遇上級刁難的情形最為嚴重。故本期企劃也針對醫護人員不利孕產、育兒的工作環境提出改善建議。
【醫療民事法】惡性胸腺腫瘤延誤診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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