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1/09/01
日本藥事法第66條第1項「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對藥品、醫藥部外品、化妝品或醫療器材的名稱、製造法、效能、效果或性能等,以誇大不實的報導進行廣告、敘述,或傳播」
2021/08/18
日本為加速AI技術的開發及利用,在2019針對「有關醫藥品、醫療機器等品質、有效性及安全性確保等法津」進行部分修訂時,導入「根據醫療器材的特點進行審查」的概念。
2021/07/12
本件原告為販賣藥品之業者,主張被告即厚生勞動省針對要指導醫藥品所設定的「面對面販售原則」已侵害其於網路銷售之利益,形成對網路業者之差別待遇,乃違反憲法中規定之職業選擇自由及社會身分平等,因而提起「撤銷處分訴訟」,要求被告
2021/05/25
台灣清冠一號(NRICM101)用於防治COVID-19 ,為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與三軍總醫院合作研發的一種中藥組方 ,並授權給藥廠製造濃縮顆粒,於2021年4月取得衛生福利部外銷專用藥品許可證 ,不得於國內販售。
2021/04/26
本件為藥局開設者即原告,要求厚生勞動省(厚生労働省)即被告撤銷「要指導醫藥品」之指定及販售等相關規範所提起之行政訴訟。原告認為被告針對「要指導醫藥品」所設定的「當面販售規定」欠缺必要性及合理性,已違反日本憲法第22條第1
2021/01/08
為利於民眾早期取得安全且有效的藥品,應如何制定合理的法律程序與策略,以加速藥品上市,係為近來各國關注之焦點。不論是中藥藥材充當食品,引發了食品安全風險管控問題;偽藥造成患者對藥品安全的疑慮及供應偽藥
2019/09/18
近年來AI的應用在醫藥領域如火如荼地展開。期待借助AI強大的分析能力讓「精準醫療」早日實現,但同時也對AI的「黑箱」作業不確定性感到不安,為因應AI發展所衍生的若干課題,不得不為AI制定規範
2019/08/26
醫生和藥劑師職業的責任分業或是醫藥分業《Dispensing Separation, DS》已經在醫藥界引發許多爭論。近期在馬來西亞業界認為醫藥分業將接近成真。
2019/06/17
我國在民國86年開始醫藥分業制度,規定醫師專職診斷、處置與治療,開立處方箋但不調劑藥品,藥師則專職調劑而不開立處方。
2018/10/15
日期: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08:10-17:20,地點:中國醫藥大學立夫教學大樓1樓103教室


月旦品評家

月旦系列雜誌



數位整合服務
產品服務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