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

文章發表:2019/12/09
配合大法官釋字第745號解釋,2019年7月立法院已經通過林若亞條款,針對薪資所得計算,除了現行規定可定額減除20萬元,也可選擇特定費用減除,包含職業專用的服裝、進修訓練費及職業上工具支出等3項進行扣除,但各項減除上限為薪資收入總額的3%。......

文章發表:2019/12/02
工商協進會2019年5月21日和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座談時,反映印花稅與營業稅有重複課稅之嫌,建議廢除印花稅。行政院長當場指示財政部朝取消方向研議,財政部在6月底向行政院提出評估報告,具體建議廢止「印花稅法」,行政院長8月核示「同意」後,廢止印花稅政策終告拍板定案。......

文章發表:2019/11/04
近期立院有委員提出屯房稅修法的議題,規劃透過提高持有大量非自住房屋者的稅率,來提高持有成本,並且降低房價。其立意固然良善,但與現行房屋稅的競合、是否得夠達到抑制房價的實效?其仍有細究斟酌的空間。......

文章發表:2019/10/21
根據財政部台財稅第36067號,關於「不動產因贈與發生之稅捐如由贈與人代繳者應併同計課贈與稅」解釋函令表示:「土地增值稅、契稅及監證費,依法雖應由受贈人繳納,但實際上係由贈與人出資代為繳納者,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之規定,贈與人代為繳納之各項稅費應以贈與論,併入贈與總額中計算;至於繳納之上述各項稅費,仍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自其贈與總額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