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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搜尋結果:股份轉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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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公司法於2015年6月15日修法新增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章節,並於2018年7月6日修法調整部分規定,開放更多彈性,以利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順利運作。依據行政院公布修正草案說明中即提到修法緣由,係為建構我國成為適合全球投資的  
2021/05/06
別股之運用在英美法系國家已行之有年。我國公司法早於1966年即已明定「公司股份之一部分得為特別股」。惟和開曼、美國等外國公司相比,過往特別股機制相當欠缺彈性,尤其類似股份轉讓限制、反稀釋條款、具有複數表決權甚至否決權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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