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規評析

文章發表:2019/12/19
新制定的產創條例第23條之3第1項規定:「為促進營利事業以盈餘進行實質投資,提升生產技術、產品或勞務品質,自辦理一百零七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起,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因經營本業或附屬業務所需,於當年度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三年內,以該盈餘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之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達一定金額

文章發表:2019/12/05
印花稅制定公布於民國23年12月8日全文24條,期間歷經20次修正,現行版本於民國91年5月15日修正後適用至今,共計31條。一般民眾對於印花稅較為陌生,然而該稅卻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租稅,包括:統一發票中獎即或彩券中獎獎金1000元以上者;保險理賠、室內裝潢、安親班或補習班學費、長輩裝假牙、送安養中心的費用等,舉凡收據金額達250元者都要繳印花稅。如今傳來擬廢除印花稅的訊息,可謂全民皆受惠。

文章發表:2019/11/21
所謂「遺贈」,白話可解釋為「透過遺囑的贈與」,一般常見於當被繼承人希望將自己的遺產留給繼承人以外之人時,例如在被繼承人窮困潦倒時,曾對被繼承人雪中送炭的恩人、年邁時在其身邊細心照顧的看護,或是我們一般民間「長孫也要分一份遺產」的習俗,如果被繼承人有以上這些想法,其實都可以透過遺贈來達成。

文章發表:2019/11/07
在全球反避稅聲浪下,不論是BEPS(OECD之税基侵蝕與利潤移轉),和CRS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針對金融單位的資訊交換回報,未來不可避免的趨勢,緊接著,開曼群島和維京群島(BVI)等免稅天堂地區在2019年初陸續引進了經濟實質(economic substance)的新規定,反避稅思潮陸續到位的方向已逐步清晰,針對經濟實質法的基本概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