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搜尋結果:延期或分期繳納 搜尋結果 稅法 2026/06/08 稅捐稽徵法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規定之檢討 為顧慮納稅義務人因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或事變,而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之困難,1976年制定稅捐稽徵法時訂定第26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或遭受重大財產損失,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 經濟 2020/07/06 結算申報延期的法律與經濟評析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財政部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公告延長10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由109年5月1日至6月1日展延為5月1日至6月30日,受疫情影響符合條件者,並得申請延期或分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