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債務不履行與刑事詐欺──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5289號刑事判決解析【學習式判解評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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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Default and Criminal Fraud: Analysis of Supreme Court Judgment No.5289 Tai Shang (2020)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在什麼樣的債務不履行情況下可構成刑事詐欺,乃是刑事裁判實務上的重大課題,最高法院見解認為應當綜合個案事實,具體判斷在契約訂定時,債務人是否欠缺履約的主觀意願,實值注意。本文除分析該案例中相關要點外,更將剖析締約前與履約過程中的注意事項與違約發生時的因應,作為降低相關刑事責任風險之機制。 | |
延伸學習 |
債務不履行雖屬各種交易中常見之風險,在實務上經常可見相對人動輒訴諸以「詐欺取財」之刑事責任作為救濟手段。最高法院於109年度台上字第5289號判決中,認定賣方收受價金後未能履約一事可能構成詐欺取財;對此,交易參與者在規劃交易模式、締約與履約過程中及違約發生時,均應留意相關法院實務見解,以降低相關刑事責任風險,或作為履約爭議時救濟之相關證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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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92-097 | |
出版單位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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