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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2601 (97期) 從量能課稅原則論交際費界定與限額制度違憲審查【本月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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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篇名

從量能課稅原則論交際費界定與限額制度違憲審查【本月企劃】

英文篇名

A Constitutional Review of the Definition and Deductibility Limits of Entertainment Expens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Ability-to-Pay Principle

作者

黃若清

閱讀核心

企業在日常商業往來中為了推廣業務、增加獲利,會支出交際應酬、招待或餽贈客戶等費用,但回到所得稅法規定,交際費卻因稽徵雙方的認知落差,而成為稅務查核常見之稅務爭議,例如特定費用支出是否可歸類為交際費?或該支出是否與業務無關而應剔除?尤其像招待出國研討會旅費支出、餽贈禮品等費用,過去亦有相關稅法判決基於支付時點、無法證明具體交易目的而不予認列交際費。本文將從實務判決出發,解析交際費實務常見稅務爭議問題,並探討交際費於量能平等課稅原則下之意義。

關鍵詞

交際費餽贈客戶量能課稅原則負擔能力客觀淨值原則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2601 (97期)

起訖頁

021-030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70692572026010073012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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