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篇名 | 會計師應盡的防制洗錢暨申報義務【月旦時論】 | |
|---|---|---|
| 英文篇名 | The Requirements to Report Suspicious Transactions and AML Duties of Accountants | |
| 作者 | ||
| 閱讀核心 | 隨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於日前閉幕,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人士被洗錢防制法賦與「守門員」重任,肩負客戶審查、記錄保存及可疑交易報告申報等法律申報義務,本文爰就會計師應盡的防制洗錢暨申報義務進行論述及統整。 | |
| 延伸學習 | 台灣洗錢防制獲APG正面肯定,APG除建議應繼續完成並執行全國性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策略外,對於非金融事業及人員(DNFBPs),應持續進行宣導、推廣及訓練,以提升對於法令、風險及風險基礎方法之認識。另外,針對銀行內風險較高的業務/ 部門的風險管理、客戶審查方面(特別是OBU審查以及實益受益人審查),則特別強調相關主管機關應強化以風險為本的監理,以確保金融機構或非金融事業及人員有效執行。最後並建議金融機構間有資訊分享機制,以協助金融機構可就規避制裁之對象進行監控及檢核。 | |
| 關鍵詞 | ||
| 刊名 | ||
| 期數 | ||
| 起訖頁 | 56-63 | |
| 出版單位 | ||
| DOI | ||
| QRCode |  | |
| 上一篇 | ||
| 下一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