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篇名 | 會計師防制洗錢檢查缺失之裁處【執業進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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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篇名 | Discussion on the Punishment of CPA Violating Money Laundering Control Act | |
| 作者 | ||
| 閱讀核心 | 會計師被賦予洗防風險評估與控制之責任,此風險之高低往往取決於個案衡量。然而會計師並無公權力,又因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法令之限制,如何對客戶業務關係中之交易予以必要之監控,以判斷所進行之交易與客戶陳述之內容及其業務、風險相符,由現行規定及個案觀察,期待會計師能完全發揮其功能,實有難度。金管會於2021年對4家簽證公開發行公司會計師事務及7家非簽證公開發行公司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現地檢查,因而發現有風險評估、內部控制及個案面向之缺失。本文將探討金管會實地檢查之結果及相關規定。 | |
| 延伸學習 | 會計師及其所屬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整體風險評估,評估要素應至少涵蓋多面向。而客戶或其實質受益人若為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應如何強化確認客戶身分之措施?會計師又應如何辨識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與其家庭成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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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名 | ||
| 期數 | ||
| 起訖頁 | 065-0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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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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