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審計準則第600號——集團財務報表查核之特別考量【公報釋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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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TWSA-600 Special Considerations: Audits of Group Financial Statements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集團財報查核,其主辦會計師除了要依審計準則第600號「集團查核財務報表之特別考量」對企業個體執行查核程序外,亦應考量是否提及集團之組成個體查核團隊之被提及之查核人員,及若提及時提及之範圍與應於集團查核報告之查核意見段、查核意見之基礎段揭露並於集團查核報告上增列一段其他事項段來說明集團主辦會計師提及組成個體之被提及查核人員,本文係探討該準則適用之程序包含是否提及之判斷標準、若未提及組成個體之被提及查核人員時,集團主辦會計師應執行之查核工作,及出具集團查核報告時應揭露和提及之事項。 | |
延伸學習 |
企業個體與集團財務報表查核程序差異,得再探討企業個體查核與集團查核在查核程序上之不同,尤其風險評估、證據收集、查核範疇之界定;運用風險評估程序辨認潛在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包括舞弊風險與錯誤風險。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75-081 | |
出版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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