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夫妻贈與免稅的由來與國際比較【本月企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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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The Origin and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of Spousal Gift Tax Exemptions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以今日經濟與社會常態,夫妻財產制與財產法已貫徹夫妻財產所有、管理各自獨立,債務自主負責,顯然有別1995年增訂夫妻贈與免稅的時代背景;其次,英美雖亦規定夫妻贈與免稅,規範公平性遭嚴重質疑;德日則將配偶視為特殊受贈人,而給予額外的免稅額與事項,值得我國參考。值此遺贈稅法修正之時,雖然遺贈稅法有諸多值得深入檢討的課題,例如不動產課稅價值是否應比照房地合一稅導向市價為基礎,抑或趁此朝向繼承稅制改以繼承份額作為課稅標的等,如同贈與配偶免稅一樣,個別規定值得一一檢討是否符合今日社經客觀背景。 | |
延伸學習 |
夫妻贈與是否課贈與稅,在1995年有重大的轉折,從應課贈與稅變成無條件免課贈與稅。曾有夫妻死亡前2年內贈與,再加以受贈配偶拋棄繼承,以規避應繳納的遺產稅,經憲法法庭宣告違憲。這個案例夫妻贈與免稅是重要的因素,本文從歷史軌跡及世界其他各國的制度,探討夫妻贈與是否應無條件給予免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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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34-041 | |
出版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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