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公司秘書制度快速上手【執業進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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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Quick Start for Company Secretary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目前公司法修正草案規定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公司治理專職人員」,協助董事、監察人忠實執行業務及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其職權範圍除依法律規定外,主要取決於公司章程及公司與公司秘書間之契約。公司秘書為公司之代理人且受董事會之指揮,並非外部獨立之角色,在其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之前提下,法律設計上應當對其違反義務者課以各種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111-116 | |
出版單位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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