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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1801 (1期) 自動補報繳免罰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關聯【本月企劃】
中文篇名

自動補報繳免罰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關聯【本月企劃】

英文篇名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emitted from Punishments and The Taxpayer Right Protection Act

作者

曾邑倫

閱讀核心

自動補報繳免罰之規定對納稅者權益影響甚鉅,惟實務操作上,卻常透過牽連案件、檢舉案件之方式,將查核基準日提前,此種做法是否符合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立法目的,有待探討。本文認為,除應以具體事證認定「查核基準日」外,更應考量納稅者補繳稅款之主觀意圖。

延伸學習

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12條之規定,對於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中自動補報補繳免罰之適用,應確認案件之查核基準日,以及牽連案件之判斷依據。

關鍵詞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查核基準日牽連案件檢舉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1801 (1期)

起訖頁

047-054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52260962018010001005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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