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篇名 |
公司對董監事給與之法律性質【月旦時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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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篇名 |
Legal Classification of Payments to Directors and Supervisors by Companies | |
| 作者 | ||
| 閱讀核心 |
每當公司揭露盈餘及對董監事給與之數字時,金額是否過高及其與公司獲利是否相當常須受檢視,若董監酬勞有與公司獲利顯不相當之情形發生時,公司治理是否落實有時亦會遭受股東質疑。惟公司對於董監事之給與,除有盈餘分派性質之酬勞外,尚包括報酬及業務執行費(例如車馬費或研究費等),各該給與之性質、給與方式及其與公司法間之適用關係為何,為本文討論之目的。 | |
| 延伸學習 |
公司對董監事所為之給付,商工實務上分為報酬、酬勞及車馬費,而產生是否有公司法第196條規定適用之爭議。惟無論為何者,均應列為其薪資所得,公司應辦理扣繳申報。 | |
| 關鍵詞 | ||
| 刊名 | ||
| 期數 | ||
| 起訖頁 |
053-059 | |
| 出版單位 |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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