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繳完遺產稅後就可以請領保險給付?【本月企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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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Are You Entitled to Claim Insurance Benefits after Paying the Estate Tax?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由於利用指定受益人之方式連結遺贈稅法第16條免計入遺產總額之規定,將會產生保險給付免納遺產稅之結果,故坊間有許多能該當遺贈稅法第16條第9款之規劃行為。然國稅局以實質課稅原則為理由否認系爭保單該當遺贈稅法第16條第9 款之規定,核定其係屬應納遺產稅之標的。關於系爭保單之性質及誰才是系爭保單之受益人,在國稅局與普通法院間存在著不同的認定標準。 | |
延伸學習 |
生前購買鉅額保單是否為避稅安排?抑或合法節稅方案? 財稅實務多偏向避稅之認定,若保單受益人為慈善團體,或做公益用途,是否亦屬規避遺產稅?值得深入思考。 | |
關鍵詞 | ||
刊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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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訖頁 |
013-019 | |
出版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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