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ESG永續性報導準則與實務專題──GRI通用準則改版(二)【會計稅務教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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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ESG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and Practice: Revision of GRI Universal Standards (II)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延續第56期之內容,本文針對另一個GRI通用準則─「一般揭露準則」,彙總新版「GRI 2:一般揭露2021」與舊版「GRI 102:一般揭露2016」之間的揭露項目與要求差異,並針對其中主要差異,剖析其對企業帶來之利與弊,特別是對原先採用核心選項編製報告書之企業的影響。此外,本文也將針對GRI 2中的二項新增揭露項目,詳細說明其要求。冀望藉此協助企業即早因應新版準則,以使永續報告書更完整地展現企業永續脈絡與永續發展能力,並達成與利害關係人有效溝通之目的。 | |
延伸學習 |
新版的修訂於短期內也許會增加企業永續報告書的編製與報導成本,但相對地也可為企業帶來一些衍生效益。具體而言,企業可藉此重新檢視其各項相關流程與辦法,並適時地予以優化與再完善,將可提升營運流程運作的效率與有效性,達成永續報告書報導之有效溝通,並持續強化自身營運體質之企業永續目標。 | |
關鍵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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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數 | ||
起訖頁 |
066-082 | |
出版單位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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