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契約解釋的基礎與界線──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748號民事判決評析【學習式判解評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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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The Foundation and Boundaries of Contract Interpretation: A Brief Analysis of the Civil Judgment of Supreme Court (112) Tai-shang Tsu No. 1748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我國法院審判實務經常將契約解釋的核心放在「探求當事人意思」,這使得每件個案的契約解釋都充滿了挑戰,尤其是涉及交易細節時,更是如此。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713號民事判決對法院如何處理契約解釋,提出了重要的指導原則。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748號民事判決於論述契約解釋的界線上卻未如前開見解明確,但在發回意旨中指出了先前歷審判決忽視的契約條款,強調了完整新檢視契約文本的必要性,值得實務工作者重視。 | |
延伸學習 |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748號判決未明載「契約最大可能之文義」、「探求當事人締約時之真意」及「當事人原有意思」意旨,對契約解釋界線有論述不足之憾。本判決發回意旨提醒應完整審視契約文本,更具體指出先前審級所忽略的契約條款,將促使更審法官和當事人回到契約文本重新審視兩造爭執,並應以為契約解釋基礎仍將是未來更審的重要焦點。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89-098 | |
出版單位 | ||
DO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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