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會計師洗錢防制之通報義務與執行【本月企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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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Uncertain Standard of Suspicious Transaction Reporting Duty of Accountants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自洗錢防制法於2017年6月28日修正施行後,立法者將會計師列為我國防範洗錢之重要成員。會計師依現行洗錢防制法規定,對於「疑似」犯洗錢之罪之交易負有一定的申報義務,但是因立法者未就「疑似」給予明確定義,造成會計師在是否執行相關申報義務時可能產生困擾;雖然主管機關以及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有分別頒布會計師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辦法、會計師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態樣等規範給予會計師指引,但由於該等規範中仍存有多項「疑似」或涉及高度主觀判斷之事項,因此仍非明確。經比較律師業、銀行業適用之類似規範,以及英國法下如何對於「疑似」進行適用,本文建議會計師之相關規範應設定更具體的應申報行為類型,或對於「疑似」之解釋進行限縮,以利會計師落實相關申報義務。 | |
延伸學習 |
會計師經手客戶金流有義務針對非常態且有疑似洗錢的情況向主管機關提出可疑報告,然而「疑似洗錢」乃高度不確定概念,則提出報告標準宜有更為明確具體、可資遵循的指引。外國做法係以會計師提供服務時透過對特定事實型態、一系列的紅旗警示或是通案觀察而生的洗錢懷疑,涉及違法的積極感受需較單純猜測更為具體,實際執行則可大量臚列應申報行為類型,限縮疑似門檻,避免會計師動輒得咎。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37-042 | |
出版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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