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評析國土計畫法之管制機制【本月企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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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A Analysis of the Control Regulation of the Spatial Planning Act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2025年4月30日前直轄市、縣(市)政府完成國土功能分區圖之公告後,將全面實施國土計畫,屆時全國區域計畫將配合辦理廢止。國土計畫法是臺灣空間計畫的總舵手,藉由建立土地使用管制系統,控制土地使用權方式引導土地使用行為,達到資源有效配置利用及環境永續經營管理之目的。由中央掌握總量調控、審核管制之權,但分區劃設、落實管制都屬於地方政府。在管制機制上並有法律優位、使用許可制、納入公民參與監督、推動國土復育、訂定補償救濟機制、尊重原民土地使用文化、設置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等特色。 | |
延伸學習 |
臺灣地狹人稠,土地資源必須善加利用,土地的功能眾多,包括農業生產、工業製造、倉儲賣場以及居住辦公等,在有限的土地應如何分配給這些用地的需求,必須對土地有整體性的規劃,並且視土地的性質予以分配,因此乃有國土計畫法的誕生。這部法律由中央政府做整體性的規劃,再由地方政府配合執行,目標是為了因應氣候變遷、國土安全以及國家的永續發展。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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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18 | |
出版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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