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規評析

新冠肺炎特別條例關於防疫隔離假之租稅優惠
文章發表:2020/03/12
由於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越趨嚴重,立法院於2020年2月25日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新冠肺炎特別條例),並隨即經總統簽署、公布生效。其中除了對隔離者的補償、對企業的紓困方案以及緊急徵用物資的法源外,另一個就是對於「防疫隔離假」給薪的租稅優惠。本文僅就此種租稅方式,分析其立法結構、目的及比例原則。

新冠肺炎防疫相關租稅措施彙整
文章發表:2020/03/10
《傳染病防治法》第55條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各級政府機關依指揮官之指示,對於事業徵用及配銷防疫物資之行為,得不受公平交易法第14條、商品標示法有關商品標示文字、標示方法及標示事項等規定之限制;各該事業受各級政府機關委託,依政府機關規定價格代售徵用或配銷之防疫物資,其出售收入全數交該委託機關解繳公庫者,免課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