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搜尋結果:財務報告不實 搜尋結果 執業進修 2024/05/15 論財務報告不實會計師之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以證券交易法第20條之1為核心 去(2023)年4月康○財務報告不實案件,一審判決兩名簽證會計師以及會計師事務所應負部分賠償責任,合計逾新臺幣25億元的鉅額賠償,震驚各界。由於會計師扮演著證券市場守門員(gatekeeper)的角色,仰賴其專業能力為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