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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
併購之商譽攤銷歷來為徵納雙方爭訟的問題,其中收購業務認列商譽之訴訟,納稅人幾乎全部敗訴。2020年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建議財政部成立專責小組,以減少爭議(財政部法制處,2020)。財政部乃於2022年重新公布商譽認定原則  
2018/10/03
IFRS 16與原租賃準則之最大差異,在於除非符合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此兩種得選擇認列豁免之情況,承租人均應認列租賃相關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2018/05/22
台灣將自2019年起適用新租賃準則IFRS 16。租賃合約始適用IFRS 16,故企業須先辨認合約是否係屬租賃,亦即合約是否將對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轉讓以換得對價,其後再評估之不可取消期間及租賃相關選擇權之行使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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