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規評析
文章發表:2019/06/20
一、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健保費列舉扣除規定(財政部108.01.02台財稅字第10704701530號令):(一)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條第2項規定,全民健康保險為「強制性」之社會保險,納稅義務人本人、合併申報之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依該法規定以「被保險人眷屬身分投保」之全民健康保險費,得由納稅義務人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2但書規定申報扣除。
文章發表:2019/06/06
2019年1月1日起大陸全面實施個人所得稅新制,在新制個人所得稅法下對於在大陸境內無住所之個人稅務居民判定標準由境內居住滿一年調整為 183 天,另為吸引外資及鼓勵外籍人員至大陸工作,仍保留來源於境外所得並在境外支付免予徵稅,並且從原來"五年規則"放寬至六年。
文章發表:2019/05/23
近年來,產學合作已成為顯學,不論是大學或技職院校,都和大小企業簽有產學合作案。產學合作的蓬勃,從企業端思考,是想培育優秀人才,增加企業競爭力。上銀集團董事長卓永財曾說,企業的人才從大學來,產業要和學校密切結合;企業若不善用大學資源,光憑自身力量,很難走向國際化。
文章發表:2019/05/09
「產業創新條例」自99年5月12日公布施行迄今已逾8年,該條文第72條第1項但書規定第10條租稅優惠施行期間至108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