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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

台灣不動產相關稅制介紹——房地合一稅實施後

文章發表:2018/01/31

為了解決舊制的缺失,建立合理透明稅制,並與國際稅制接軌,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合一並按實價課徵所得稅,同時將奢侈稅中不動產部分停徵,將所增加的所得稅稅收用於住宅政策以及長期照顧服務等社會福利支出,希望逐步落實居住正義、改善貧富差距,並使社會資源能更合理的配置。本文除了介紹房地合一稅制規定之外,也將對於新制相關規定的缺失加以探討。

台灣不動產相關稅制介紹——房地合一稅實施前

文章發表:2018/01/31

民國105年1月1日房地合一正式實施,房地產的買賣終將能夠達成將屬於增值利益部分,房屋與土地合併一起「實價」課稅,修正了原本房地產交易時,土地交易利得部分按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交易利得部分則按實價或房屋評定現值課徵所得稅的雙軌制,進而達到房地產交易利得以實價課徵的目的。本文將先簡單介紹在實施房地合一之前我國房地產相關稅制的規定,並且探討這些稅制規定所產生的問題。

台版肥咖條款來了

文章發表:2018/01/31

財政部發布「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其中非本國的稅務居民帳戶,金融機構將進行清查,並將在2020年第一次與其他國家或地區,進行稅務用途的金融帳戶資訊交換。高資產人士、跨國企業、跨國職務多地領薪人士的薪資與資產配置等資訊,將進入全面揭露的時代。

贈與稅相關探討

文章發表:2018/01/30

根據遺產贈與稅法第7條規定,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原則上為贈與人。根據報導南區國稅局接獲林先生電話詢問,今年初接受父親贈與土地一筆,而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不是應該是贈與人其父親嗎?為何他會收到國稅局核發的贈與稅繳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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