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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302 (38期) 機關團體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收入不應課稅【月旦時論】
中文篇名

機關團體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收入不應課稅【月旦時論】

英文篇名

Tax on Income Derived by Organizations or Institutions Should Be Exempted

作者

林隆昌

閱讀核心

我國機關或團體之收入除屬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外,主要是受捐贈收入、會費收入及存款利息等,多非所得性質,且其支出亦用於公益目的,所得稅法授權行政院訂例免稅標準,規定符合特定條件才予以免稅,使原應免稅之收入轉換為應稅所得,本文將探討其適當性。

關鍵詞

免稅標準租稅規避機關團體

刊名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期數

202302 (38期)

起訖頁

054-062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70692572023020038006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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