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首頁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401 (49期) 取得、開立虛設行號發票的刑事責任【月旦時論】
中文篇名

取得、開立虛設行號發票的刑事責任【月旦時論】

英文篇名

Criminal Liability of Getting and Issuing Invoice of Dummy Company

作者

吳俊志

閱讀核心

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的進項發票,或開立第三人名義的銷項發票,在實務上相對普遍,可能源於難以取得進項憑證,或管制誘導性租稅使然。但除了補稅與對應的稅捐行政罰外,相關行為往往伴隨著稅捐稽徵法與商會法的刑事責任,涵蓋參與相關行為的會計人員、其他專業人員等。即便業界常見,也絕不代表合法,仍應考量相關風險。

關鍵詞

虛設行號進項憑證銷項憑證逃漏稅捐罪商業會計法

刊名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期數

202401 (49期)

起訖頁

042-048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70692572024010049004  複製DOI  DOI查詢

QRCode

上一篇

從房市控管析論預售屋履約擔保【月旦時論】

下一篇

中國大陸臺商退場,股東當心遭追稅【月旦時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