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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日常生活中,民眾常會對自己或親友的病痛做診療行為,例如幫忙刮痧、脹氣塗薄荷油等,這些都屬於廣義的醫療行為。為了避免未取得醫師資格者執行醫療行為,造成國民因其不合醫療水準之診療方法而延誤病情、傷害身體,現代化國家都對於醫事
2023/04/17
根據勞工保險局職業傷害統計資料,109年度職業性腦心血管疾病之傷病、失能及死亡給付人次分別為37、24及17人,在19個行業別中支援服務業(保全業)均高居首位,分別占了40.5%、41.7%及52.9%,而且相較於201
2023/01/18
醫療行為具有高度風險與不確定性,在治療疾病的過程中,病人亦可能因諸多變數的介入,如病程進展、體質差異、醫療人員個人或系統因素等,而發生傷害或死亡等不良結果。
2022/02/21
在網路環境中,各式各樣的個人及法人都表現出準備發表有關醫生行為和執業勝任能力的誹謗性材料。在一些有問題的場合,病人對來自醫生的結果與醫生其他形式的互動感到失望,病人衝動地在網路上發洩,並提出與事實關係不大的指控,但卻蓄意
2021/09/27
被告自中學五年級起便有行為乖張之現象, 並於1997年因過失傷害致死與財產犯罪而被判刑, 且有酗酒、吸食海洛因與古柯鹼之行為。
2021/08/09
本件原告A之父C及B之父E均因接觸石綿粉塵而死於胸膜間皮瘤,A、B為提起石綿傷害國賠訴訟,要求兵庫縣勞動局局長開示有關C、E死亡的調查結果及遺族給付等各項資料;兵庫縣勞動局局長則以A、B無開示請求權,決定不開示本件各項資
2021/07/19
本件原告係於石綿工廠從事石綿產品製造工作,主張被告(日本政府)未明文規範石綿工廠應安裝局部通風等設備,乃「怠於管理石綿」,致其因長期暴露於石綿粉塵下而罹患肺癌、遭受精神上之痛苦,故提起國賠訴訟(本件法律關係如圖1所示)。
2020/12/14
依據精神衛生法第41條:「有嚴重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之嚴重病人拒絕接受全日住院治療者,得緊急安置之。」此項規定於日前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衛字第4號裁定認為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牴觸無效,引起精神醫學界與法界不
2020/09/23
「就醫寶典-搭起一座牙醫界與民眾溝通的橋樑」這本書是本會一直以來十分重視的課題與心願,醫師與病人(廣義而言是所有民眾)本應攜手合作,互信互重共同解決各種疾病所造成之痛苦、傷害、殘障與死亡,但不幸的是,因為種種原因,造成彼
2019/07/01
基於傳染病防治目的所為之強制疫苗施打,本質上是對於基本法第2條第2項身體完整性之侵害,一直以來即引起正反兩方意見,其中持反對意見者很大部分論述係基於疫苗安全性上之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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