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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2
原告X、Y為患者A(7歲女童)之父母,患者A因劇烈頭痛、嘔吐等症狀至被告醫院接受治療,被診斷為毛毛樣腦血管疾病(Moyamoya disease,以下簡稱MMD,為小兒罕見疾病),兩週後患者A因廣泛性腦梗塞死亡。
2021/02/05
本件原告因手術後產生癱瘓等神經損害症狀,主張被告於手術時發生治療錯誤,且未經醫師解釋手術之可能風險,請求財產與精神上損害賠償。原告身為運動員暨手球教練,因為其右側股骨頭缺血性(Hüftkopfnekrose),曾於201
2021/01/18
「是藥三分毒」,藥品為提供人民治療或減輕、診斷、預防疾病的必要物質,但就藥理學角度言之,每種藥品有其療效,亦有其副作用(或稱不良反應)。因此,不論藥品的臨床試驗、製造、銷售與開立處方,均有國家以藥事法規進行監理與管制,以
2020/12/14
依據精神衛生法第41條:「有嚴重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之嚴重病人拒絕接受全日住院治療者,得緊急安置之。」此項規定於日前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衛字第4號裁定認為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牴觸無效,引起精神醫學界與法界不
2020/12/11
本事件之原告A係一醫療法人,原告B係該醫療法人所開立之K診所的院長,並同時擔任醫師工作,因對部分再診患者在未看診的情況下就進行物理治療,卻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健保)申報再診費、以低報高的方式申請診療費用、誘導患者至特定保
2020/11/20
浥昕 平成30(行ヒ)69 審決取消請求事件 令和元年8月27日 最高裁判所第三小法廷 判決 破棄差戻 知的財産高等裁判所 本件上訴人為治療過敏性眼疾患眼藥水(日本專利公告號3068858號)的專
2020/11/13
原告基於自身及所繼承之權利,為其因錯誤的醫療行為死去的丈夫請求財產及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2020/11/09
玟婷 一開始,由於新冠肺炎的病毒株尚未被分離,因此科學家選擇以已知的SARS(嚴重呼吸道症候群)及MERS-coV(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之病毒株作為替代品,進行藥物療效測試。然而研發新藥物的期程
2020/10/21
目前以類固醇老藥地塞米松(Dexamethasone)療效最顯著,在英國牛津大學的大型研究中,口服或靜脈注射地塞米松對於新冠肺炎重症病人,可降低35%死亡率,但是對於輕症新冠肺炎患者,療效則較不顯著,而且這個藥物的售價非
2020/10/07
糖尿病是現今最嚴重的慢性病之一,主要分為第一型及第二型。第一型好發於兒童或青少年,因為身體無法生產足夠的胰島素或根本無法生產胰島素,因此需注射胰島素治療,又稱為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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