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僱醫師亦為勞工,於執行職務時若受有職業災害,雖得申請勞工職業災害救濟,但向來均存有是否應適用勞動基準法等爭議,與此有關之法律,尚包括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民法等,法律關係極為複雜,且彼此之間的適用關係及職業災害之認定、給付範圍等,在實務上及學說上亦存有極為豐富的討論。為了讓讀者針對此一課題深入了解,本期企劃以職業災害之判定與職業病防治為題,敬請您細細品味。
第99期 2025.01 |
迢迢復歸路 | 第100期 2025.02 |
醫事法的承先啓後: 保護健康與保障權益的使命和擔當 |
第101期 2025.03 |
代孕政策與人工生殖法制之再省思 | 第102期 2025.04 |
置之死地而後知生——再論病人自主與善終 |
第103期 2025.05 |
失能與保險 | 第104期 202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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