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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搜尋結果:損害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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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5
按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20條之1第1項規定,財務報告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賠償義務人對於發行人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該條規定屬侵權責任性質,原則上請求權人須證  
2020/05/15
按財務報告係以會計文件反映企業過去某段期間之財務表現,主要有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股東權益變動表,分別表達企業目前的財務狀況、年度營收、現金進出情形及淨收入對財務結構造成的影響,以幫助投資者了解企業經營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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