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親屬間買賣推定課徵贈與稅之探討【本月企劃】 | |
---|---|---|
英文篇名 |
A Study on Gift Tax on Sales of Property between Relatives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明文,將二親等之間的買賣直接「推定為贈與」,此等規定乃是將原本應該由稽徵機關負擔舉證責任之租稅構成要件,透過舉證責任之轉換,將支付價款之舉證責任倒置由納稅人來負擔。惟此等規範方式,使納稅人個案中往往難以舉反證推翻贈與之認定,而最終承受被推定為租稅規避課稅之不利結果。對此一議題,本文擬對此規定整裡相關實務判決,及二親等間買賣時應注意之要點等進行分析。 | |
延伸學習 |
二親等間的買賣推定應稅贈與,乃法定的舉證責任倒置,所延伸出來的實務問題,例如證明方法、徵納各自負擔的證明程度等,均值得格外關注。本文將透過判決實例,就應注意之要點等進行說明分析。 | |
關鍵詞 | ||
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29-037 | |
出版單位 | ||
DOI | ||
QRCode |
| |
上一篇 | ||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