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篇名 |
永續潮流下碳權之會計處理【公報釋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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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篇名 |
Accounting of Carbon Credits in the Age of Sustainability | |
作者 | ||
閱讀核心 |
「碳稅」將於2023年10月開始試行,而於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後,進口商必須購買「CBAM憑證」。面對全球氣候變遷議題,我國宣示將在2050年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為因應CBAM,氣候變遷因應法將正式納入碳費。碳權的來源可分為排放額度與減量額度兩種,並且在碳排放交易機制下,企業可以從中買賣碳權。目前我國並未有針對碳權專有之會計處理規定,在目前現有之規定下,以IAS 20「政府補助之會計及政府輔助之揭露」(或EAS 21「政府補助及政府輔助」)與IAS 38「無形資產」)或EAS 18「無形資產」)會計處理似乎最為適當。 | |
延伸學習 |
因碳排為排放負債,排放負債之會計處理會因企業的「碳權」會計處理方法不同而有不同的衡量。碳權資產之會計處理欲採取何種會計處理表達或揭露企業所擁有之碳權價值,會對財報有不同影響,於財報表達不一致的基礎下,會失去可比較性,在目前國際永續潮流快速推動下,如何表達出碳權之價值,對於相關碳權之會計準則議題具有相當重要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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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 ||
期數 | ||
起訖頁 |
072-079 | |
出版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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