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判決:會計

外國公司無償免除債務之課稅爭議──以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70號判決為中心
文章發表:2021/03/05
有關外國公司無償免除臺灣公司對其之債務,依據財政部86年6月18日台財稅第861901688號函釋(下稱財政部86年函)之規定,原則上屬外國公司對臺灣公司之贈與,應按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但書之規定,由該臺灣公司認列其他收入課稅。

繼承人移轉被繼承人生前出售未完成過戶房地之所得核課──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6年度判字第22號判決分析
文章發表:2020/12/04
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所謂依法律納稅,係指租稅主體、租稅客體、稅基、稅率等租稅構成要件,均應依法律明定之。各該法律之內容且應符合量能課稅及公平原則。

企業併購法第12條之公平價格實務見解分析
文章發表:2020/11/06
企業併購法第12條第1項就股份收買請求權、現金逐出合併、簡易合併等情形,給予股東請求公司按當時公平價格收買其股份之權利。實務上,少數股東不滿公司之股份收購價格時,得向法院聲請核定公平之股份價格。

公司負責人判斷──由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514號刑事歷審判決談起
文章發表:2020/10/08
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商業負責人之定義範圍係連結到公司法及商業登記法等法規;而針對公司法有關事實上董事(de facto directors)及影子董事(shadow directors)之規範,我國立法方向是使其與法律上董事負相同之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