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判決:會計

跨境電商課稅主體及固定營業場所之判斷──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第40號判決評析
文章發表:2020/01/17
隨著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商貿交易係在網路環境下,基於瀏覽器/伺服器應用方式進行。此種交易模式的課稅方式,目前經濟合作暨開發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OECD)、歐盟及美國等,都是採取維持與實體通路相同課稅規定之原則。......

論實際營運事實之認定──評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676號判決
文章發表:2019/11/29
BEPS 15項行動計畫內容與技術均十分龐雜,但各國協商達成的原則,乃是國際間課稅應與「實質經濟活動」與「價值創造」,互相配合一致。在國際反避稅之趨勢下,對於台灣境內之營利事業利用在境外免稅天堂設立紙上公司,將境外三角貿易的所得留在境外公司之案件,實務上,稅捐稽徵機關亦有對該營利事業補徵稅額並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