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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所謂減資,乃為整理公司財務上之不平衡,股份有限公司得變更章程,依法定程序,減少該公司的資本總額,我國公司法採授權資本制,所以減資的行為並不一定會涉及到變更章程,若僅減少已發行股份總數,還原為未發行股份狀態
2021/09/29
為了配合洗錢防制政策,2018年增訂公司法第22條之1之申報規定,除解散或被廢止外,公司組織應於每年3月底前,向經濟部「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申報截至前一年底包括「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
2020/06/24
台灣公司體制上股權較為集中,大股東或控制股東可有效掌控董事會,為使小股東有效監督、制衡大股東,公司法第245條賦予小股東向法院聲請選派檢查人之權利。一旦達到公司法規定持股期間及持股數之門檻,小股東即可請求法院選派中立、專
2019/07/03
公司法修正案業於2018年8月1日經總統公布,並已於同年11月1日施行。原僅公開發行公司基於證券交易相關法規得發行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後於2015年間公司法修正時為利新創企業籌資,增訂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得私募轉換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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