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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遺贈稅法)第17條之1第1項規定:「被繼承人之配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者,納稅義務人得向稽徵機關申報自遺產總額中扣除。」適當應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在遺產稅上  
2023/11/01
在臺灣,多數的人結婚並不會特別去約定雙方的財產制,而是採用法定財產制,在法定財產制消滅時,婚後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可向婚後剩餘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剩餘財產的差額分配,這就是配偶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立法目的在於平均分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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