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
文章發表:2020/04/06
為提升國內投資動能,促進營利事業以盈餘進行實質投資,政府已於108年7月24日公布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增訂條文,明定自辦理107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之申報起,公司或有限合夥因經營業務所需,於當年度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3年內以該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合計達新台幣100萬元,該投資金額於計算當年度未分配盈餘時,得列為減除項目,免加徵5%營所稅。
文章發表:2020/03/23
本文討論現行統一發票的立法目的用途及追索機制,碰上現在新商業模式──共享經濟(又稱平台經濟)實務上遇到的問題。工業革命後經濟從生產步入知識經濟時代,到現在微利經濟及共享經濟,勞務服務的提供對比產品的生產製造比率逐漸增加。本文試圖採用傳統的稅制思維,探討做些微幅的修正的可能性,以因應台灣社會正在面臨的社會經濟變動。
文章發表:2020/03/16
納稅義務人使用列舉扣除額的比率,因標準扣除額提高,而有所降低。但現有部分列舉扣除額之項目已經過數十年皆未曾修正與調整,是否仍否符合當今社會,值得深入探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