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
文章發表:2019/12/16
2015年6月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的所得稅法修正案,將數十年來房地買賣獲利時房屋應稅而土地免稅之房地分開計稅方式,改採房屋與土地均「應稅」之房地合一課稅。
文章發表:2019/12/09
配合大法官釋字第745號解釋,2019年7月立法院已經通過林若亞條款,針對薪資所得計算,除了現行規定可定額減除20萬元,也可選擇特定費用減除,包含職業專用的服裝、進修訓練費及職業上工具支出等3項進行扣除,但各項減除上限為薪資收入總額的3%。
文章發表:2019/12/16
2015年6月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的所得稅法修正案,將數十年來房地買賣獲利時房屋應稅而土地免稅之房地分開計稅方式,改採房屋與土地均「應稅」之房地合一課稅。
文章發表:2019/12/09
配合大法官釋字第745號解釋,2019年7月立法院已經通過林若亞條款,針對薪資所得計算,除了現行規定可定額減除20萬元,也可選擇特定費用減除,包含職業專用的服裝、進修訓練費及職業上工具支出等3項進行扣除,但各項減除上限為薪資收入總額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