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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醫療糾紛是一個全球性的公衛議題。世界衛生組織(Worold Health Organization)預估醫療不良事件造成的死亡數比肺癌、糖尿病以及道路事故造成的死亡數還多,而且有80%的不良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2023/08/09
原告X與被告Y經營的醫院簽訂了5年的牙科主任定期勞動契約,X於任期中遭Y以醫療工作上不適任,未履行對下屬的指導和監督職責等理由解僱。X主張除非有不得已之事由,本件解僱無效,請求確認雙方僱傭關係依然存在,有工資請求權。
2023/08/02
有關強制住院之醫療行為於法律上的性質,可透過(一)精神保健福祉法中對強制住院的規定和旨趣;(二)強制住院醫療於公權力行使上之適用性等兩方面來理解。
2023/07/31
2017年至2021年,中國裁判文書網已錄入有關腫瘤診療的醫療損害糾紛多達5941件。涉及腫瘤診斷錯誤的1513件,占中國大陸有關腫瘤臨床診療醫療損害糾紛總量的22.2%,較前5年增長0.39倍。
2023/07/24
檢傷分類(triage)早期廣泛應用於戰地醫療,使醫官得以快速指認士兵受傷程度,使之在最短時間內得以重拾戰鬥能力並重回戰場。其目的在於盡可能地使最多人在醫療資源過載的情況下能夠存活下來,並盡可能地減少損害。
2023/07/17
早期醫療行為是一位醫師輔以少數醫療人員,為病患提供服務,例如內科醫師搭配護理師和藥師,複雜點如外科醫師外加麻醉科醫師、手術助理和護理師。主治醫師為病患制定醫療方針、全程參與診治過程,最後完成治療,就像船長為整艘船制定航行
2023/06/29
時間:112年7月5日(三)10:00~12:00,主辦單位:東吳大學法學院醫事法研究中心,協辦單位: 臺北醫學大學衛生福利政策研究中心、臺灣醫事法學會、臺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元照出版公司
2023/06/21
在醫療過失訴訟中,違反義務的標準是根據Bolam測試來衡量的:「若醫師之業務執行被一群熟悉該特定領域之負責的醫療人員認為是適當的」,則不構成過失。
2023/06/19
關於醫療器材之管理最早係於藥事法中規範,後因近年醫療器材蓬勃發展,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自2014年就醫療器材之管理著手擬定專法,嗣於2019年12月1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醫療器材管理法」(下稱醫材法),於2020年1
2023/06/14
我們已經討論了一系列我們認為是兒童醫療日漸全球化顯現跡象之問題。這些問題對此前的臨床實踐提出越來越大的挑戰,最終亦會對該領域之法律執行造成挑戰。這些屬於相互關聯之挑戰,我們認為單獨或孤立看待它們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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