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讀懂判決:會計 讀懂判決:會計 定型化契約的審閱期間爭議及未記載應記載事項之效力──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459號判決評析 文章發表:2022/11/04 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第11條之1第1、2項規定:「Ⅰ.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30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Ⅱ.企業經營者以定型化契約條款使消費者拋棄前項權利者,無效。」違反前開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同條第3項定有明文。...... 民營電廠涉聯合行為 ──評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847號判決 文章發表:2022/09/30 1990年代,臺灣環保意識開始抬頭,當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電公司)為設立電廠經常受到地方抗爭而無法順利建廠,因此政府於1991年開始對民營電廠(Independent Power Producer, IPP)招商引資,希望透過民營電廠的經營緩和電廠與周邊居民的關係,中央政策鼓勵臺灣民間及外商投資(如:日商東京電力公司)...... 依商會法規定處理會計事務,適用推計課稅嗎?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682號判決評析 文章發表:2022/09/02 2006年5月30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66條之9(即本案件行為時所得稅法)第2項規定,自94年度起營利事業之未分配盈餘,以「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純益」為基礎,改變了修正前「依稽徵機關核定之課稅所得額」為計算基礎之規定,以使應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未分配盈餘,更趨近於營利事業實際保留之盈餘。...... 公司法第245條第1項「選派必要性」要件之解釋──評析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0年度抗字第75號民事裁定 文章發表:2022/07/29 聲請選派檢查人制度,乃我國公司法明文賦予股東監督公司經營決策之途徑。就臺灣上市公司普遍股權分散程度而言,絕大多數股東持股比例不大,縱使股東可以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仍侷限於董事會通過之議案,對於公司經營決策很難發揮實質的監督力量,此對於股東權益之保護,顯屬不利,尤其是公司經營已經明顯發生人謀不臧疑慮時...... Prev <1234567891011 > Next